paul frank 官网 paulfrank博客消息:
美国加州JAMS国际仲裁中心于当地时间2024年6月6日裁定内容翻译摘录如下:
1、驳回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在此次仲裁中提出的所有救济请求;
2、宣布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没有构成主许可协议中定义的重大违约;
3、宣布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对主许可协议的所谓终止无效;
4、支持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违约的反请求,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需赔偿因违约而导致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浪费的成本(包括加州法律下允许的利息);
5、命令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必须根据主许可协议的条款:在最终裁决出具后30天内向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一份现行的公证授权书和公证打假委托书、一整套完整的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和Paul Frank品牌相关的商标注册证书;持续于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请求时提供此类正式文件的替换和更新;不可干涉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其被许可方的关系。